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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
| (贺州市2006年本) |
|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8 11:2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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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路
公路: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跨省(区)的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跨省(区)以外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跨设区的市或长度50公里及以上二级公路项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本市范围内长度50公里以下二级公路项目、跨县(区)二级以下公路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县(区)范围内二级以下公路项目由县(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长度300米及以上跨江河(通航段)的公路桥梁、隧道项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长度30米及以上至300米公路桥梁项目、300米以下隧道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长度30米以下公路桥梁项目由县(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三)水运
内河航运: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千吨级及以下通航建筑物、500吨级及以上泊位项目、航道整治项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四、信息产业
电信: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邮政:涉及信息安全的邮政基础设施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国家特殊规定的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等生产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五、原材料
钢铁:新增生产能力的炼铁、炼钢、轧钢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铁矿开发项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有色:新增生产能力的电解铝项目、新建氧化铝项目和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矿山开发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其他矿山开发项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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